首都航空旅客网上购票须知
欢迎您到首都航空有限公司网站购买机票!
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请您仔细阅读本须知各项条款,并在同意本须知全部条款之后方可继续进行网上购票,用户违反本购票须知的网上行为,首都航空将不负任何责任。
一、网上购买首都航空机票时需要详细、真实注册您的相关信息,并以特定账号和密码登录。请您妥善保管此账号和密码,如发生密码遗忘或因此发生意外,首都航空除向注册电子信箱或手机发送密码外,概不负其他任何责任。您订票时需要填写真实有效的的联系方式例如:固定电话、手机、邮箱地址等,以便我们在航班发生变动时可以及时联系到您,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无法及时有效的联系到您,首都航空将不对您造成其它损失予以赔偿。
二、旅客在网上购票必须遵守中国民航总局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、《国内旅客、行李运输总条件》等各项规定及首都航空关于旅客运输的各项规定,并对网上购票的过程和内容负责。
三、旅客在网上完成支付后即被视为已购买客票,如有其他任何相关需求,均按《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旅客、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》等相关规定办理。
四、旅客应严格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乘坐民航班机所需有效证件的规定,保证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,因此类问题产生的后果由旅客本人负责。
五、为避免发生误机行为,旅客在网上购买机票并支付的行为必须在订单有效时限内完成。
六、首都航空目前全部为经济舱,不设头等舱、公务舱。凡有特殊服务要求的旅客及属首都航空规定的“特殊旅客”范畴的旅客必须到首都航空直属售票处购票,(无首都航空直属售票处地区由海航直属售票处填开)并提前办理特殊服务申请,如无人陪伴老人和儿童、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、病残旅客、孕妇、盲人、及犯人等。首都航空暂不受理上述特殊旅客网上购票的申请。
七、网上购票旅客如需更改、退票,可到首都航空网站(www.capitalairlines .com.cn)自助办理改期或者退票。为方便旅客服务,首航网站提供一次修改旅客姓名或者证件号码的机会,请在填写错误时及时更正乘机人信息,证件号码和旅客姓名不能同时修改,如发现恶意修改乘机人信息的情况,首都航空将不会对此行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。因旅客原因在航班的经停地终止旅行,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予退还。因首都航空原因旅客不能按原定航班或原定舱位成行,旅客可选择退票,首都航空免收退票费。旅客自愿退票,退票费按《首都航空票务规定》执行;票款将退回到原支付人银行账户上,一律不退现金。网站显示已退款后5-15个工作日可到达支付账户,若票款未到账户,请与首都航空或者您所在的银行联系。旅客一旦退票,不能再次恢复原客票的使用。
八、旅客取票或办理值机时须向服务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,如果因旅客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乘机,其责任由旅客自负,首都航空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九、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应在航班起飞前90分钟至30分钟(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为45分钟、海口美兰国际机场、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为40分钟)的时间范围内按规定办妥乘机手续,若因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,其责任由旅客自负,首都航空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十、旅客在网站购票需接受首都航空《首都航空关于机上配餐的通告》 、 《首都航空票务规定(修订版6)》 、《旅客、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》。
十一、本须知解释权归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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